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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普法责任清单
时间:2021-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责任分工

责任部门

一、组织领导及保障

1

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院及部门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政治部、各业务部门

2

成立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牵头责任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账。

政治部

3

根据本部门自身工作特点、工作重点和执法任务,建立并公示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具体责任人。

各业务部门

4

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年度普法任务清单于每年3月1日前报送市司法局。

政治部

5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点,完成部门年度普法计划,按时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司法局安排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

各责任部门

6

落实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证普法工作需要。

办公室

二、系统内普法

7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每年党委(党组)中心组织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办公室、政治部

8

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只是考察,将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参考。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政治部

9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应考人员参考率达100%。

政治部

10

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

第三检察部、检务督察部、派驻纪检监察组

11

落实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各类培训课程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和民法典、党章党规党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相关法律法规、新法新规等学习教育培训。每年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

政治部、机关党委

12

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成效明显。遵守决策程序,干部职工无违法事件发生。

各内设机构

13

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内普法督查活动,确保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

检务督察部

三、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14

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建立完善司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机制,把普法贯穿司法、全过程。

各业务部门

15

全面推进司法公开,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依法及时公开司法的依据、程序和结果。

综合业务部、各业务部门

16

利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以及新颁后向社会开展普法,促进社会群众理解和认知。

各业务部门

17

在依法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时,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解读。

各业务部门

18

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立法治文化阵地。

政治部

19

每年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日、民族政策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段和节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政治部、机关党委、各业务部门

四、创新普法形式

20

加强普法优秀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汇编和定期发布工作,建立典型案例资源库。每年报送普法案例不少于2个案例。

综合业务部

21

在窗口单位、户外宣传平台设置专门法治宣传设施,开展普法宣传;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

政治部

22

按要求及时编辑、更新、提供涉及本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资料(读本)和考试题库。

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23

组织参加中央、自治区、市级开展的普法公益作品征集评比、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

综合业务部、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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