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2月24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2月27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全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会议、2月28日市委常委会以及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审议市检察院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市检察院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今年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不折不扣推动学习教育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落实到位。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学习教育思想根基。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实践要求,从思想深处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根本问题。要精心组织实施,坚持学查改贯通,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找实检察机关政绩观偏差的具体表现和问题根源,打好整改整治基础。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动“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健全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群众、检察人员意见,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市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谋划和统筹推进各环节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抓实抓到位。做好统筹兼顾,坚决把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将开展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检察工作实绩检验正确政绩观践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