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9月29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探索实践教育、课题研究、人员互聘等多形式合作机制。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丁鹏、法学院办公室主任王雅茹、辅导员白丹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及院领导和全体检察人员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上,双方领导分别致辞,表达了对此次合作的高度重视与美好愿景。曹子刚检察长在欢迎辞中指出,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作为我区法学教育的“领头雁”,多年来在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法治文化传播等方面成果卓著,为全区法治事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其深厚的学术底蕴与专业优势,正是鄂尔多斯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所急需的“智力源泉”。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鄂尔多斯检察机关和内蒙古大学将在“育人才”上同向发力,建好“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共同培养既懂理论又善实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在“解难题”上同频共振,与法学院组建“理论+实务”联合研究团队,围绕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课题联合攻关;在“普法治”上同心同行,共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签约仪式后,双方召开了“以实践为导向法学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与建议”专题座谈会。市院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丁鹏院长一行齐聚一堂,围绕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实习实训等关键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为未来合作的具体落地贡献了宝贵的思路和建议。
此次签约不仅是双方合作的起点,更是法治实务与法学教育深度融合的“试金石”。未来,检校双方将共同努力在法治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创新等方面结出硕果,为推进法治鄂尔多斯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