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接受下级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北京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裴某接受下级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23年4月,裴某在任农业农村处副处长期间,接受北京市某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和私营企业主在该企业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承担,宴请结束后收受该区财政局工作人员赠送的礼品。裴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在培训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安徽省阜阳市委编办原主任顾某某、市财政局局长笪某某在培训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2年12月,顾某某、笪某某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顾某某还邀请其他公职人员参加宴请。顾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笪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6.超标准接待、“吃公函”
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超标准接待、“吃公函”等问题。2019年至2021年,新平县人民法院多次开展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接待,冒用其他基层法院空白公函报销超标准费用等。时任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退休干部违规吃喝
南京市秦淮区城管局原局长冯某,2017年4月退休。2015年任职期间,冯某在饭局结识南京某建筑工程公司曾某等商人。退休后,他与曾某、某快运公司侯某等不法商人频繁吃吃喝喝,还参与2018年1-3月为帮曾某承接工程的两次宴请,均由曾某买单。冯某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冯某还存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冯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某某,2015年9月退休。2015年至2022年12月,郭某某先后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在榆林、西安等地安排的宴请,其间饮用高档酒水。2018年5月、9月,郭某某先后2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并接受宴请。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的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主要发生于郭某某退休后的8年内。郭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享受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