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机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
3月24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研究部署市检察院机关学习教育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子刚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做实检察为民、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实践行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要紧扣目标、一体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要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形式,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全面系统学,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全面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系统查摆检察机关、检察环节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短板不足。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改促治,把问题整改贯穿学习教育始终,动真碰硬抓好整改落实,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要坚持开门教育、群众参与,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新气象、新变化。要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推动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好各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效开展。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把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要学用结合、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