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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法律政策研究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4-04-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坚持谋划法律政策研究新思路,推动法律政策研究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法律政策研究品质,以检察实务研究为重点,加快构建一线多点、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新格局,持续打造鄂尔多斯检察调研品牌,助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高站位自觉,把握法律政策研究的根本遵循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一体抓实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立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实际,通过高质量调研报告、起草规范性文件、案例培育等,更深融入、更实服务检察办案。

(二)坚持推动党建业务有机融合。坚持党建、业务同安排同推进同落实,统筹谋划检察改革要点、研究制定部门工作要点、支部党建要点,把讲政治和抓业务真正统一体现到各项职责任务中。业务工作重大事项均做到及时向党组、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切实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服务保障大局开展调研,不断加强调研工作与院重点任务的契合度,为党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始终坚持法律政策研究的政治属性,加强对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重点工作的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认真落实“沿边口岸检察统一行动”部署。研究航空口岸“客+货”的特点,在综合保税区、航空口岸建立“沿边口岸检察联络工作站”,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召开座谈会,协同各单位共同建立服务保障工作长效机制。

二、突出高质量导向,重点开展调研,打造检察理论研究高地

(一)驰而不息加强专题调研。一是持续推进法律政策研究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聚焦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以解决检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制定全年调研工作计划,抓细抓实专题调研,为解决司法疑难问题提供实证支撑。二是改进调研方式,以调研骨干人才为主要力量,通过科学选题、精心策划、集中攻关,推出一批高质量、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三是着力打造“崇实论检”调研品牌。精心组织首届“崇实论检”检察实务研讨会,研讨取得“多谋破题之策、多汇发展之智、多聚奋进之力”的积极效果,浓厚了全市崇尚实务、重视调查研究的良好氛围,获自治区法学会、自治区检察院好评。将继续探索与兄弟盟市共同办会,扩大“崇实论检”影响力,持续打造西部盟市检察理论研究高地。

(二)坚持不懈落实好课题制。一是坚持落实检察重点课题制和专人负责制,以课题带动理论研究,提升课题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二是加强课题的指导协调、督促审核,积极组织申报最高检年度检察应用理论研究课题。三是着力提升课题管理水平,做好重点调研课题结项工作和立项工作,提升课题质量和课题结项率。四是积极落实最高检、自治区院、市法学会、市社科联等研究课题申报要求,组织全市检察机关进行课题申报,进一步丰富检察理论研究成果。

(三)紧抓不放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不断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上下级联动、与市法学会内外合作,探索建立《全市检察机关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激发检察干警调研积极性。巩固“大调研”格局,不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水平和研究成果层次。2023年实现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双丰收。全市42篇调研公开发表、获奖,质量数量均创历史新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方法》在《人民检察》发表。《基层检察机关诉源治理工作的强化》在《中国检察官》发表。《审查逮捕期间进行精神病鉴定是否中止办案期限》在《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发表。6篇调研在“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晋陕蒙黄河峡谷区域法治论坛”获奖。9篇调研在全区检察机关“以案析法”研讨会、“敖包检会”获奖。3篇调研在年度全区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评选中获奖。10篇调研在首届鄂尔多斯政法论坛、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奖。编辑专刊《鄂尔多斯检察》4期,向《北疆检声》推荐优质稿件243件,采稿情况获通报表扬。

三、把握高品质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一)做好案例指导的航标舵手。一是加强案例指导与研究,做好案例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联络工作,制定并督促落实年度案例工作计划。二是完善案例培养、发现机制,引导一线办案人员强化案例意识。充实本地案例库,为案例研究与推荐提供源头活水。三是加强对业务部门备选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审核把关,不断提高编发案例的典型性和研究价值。2023年培育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个,最高检典型案例14个,自治区院典型案例26个,居盟市之首。经验做法《深挖富矿,交出典型案例培育的“鄂尔多斯答卷”》获自治区院推广。四是持续发挥案例汇编机制作用,制定案例工作计划。坚持案例发布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同频共振,聚焦培育有代表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形成“办理—发现—培育—编研—发布—应用”一体化工作路径。

(二)做好社会治理的参谋助手。认真落实检察建议统管责任。一是强化备案审查和指导监督工作,坚持季度通报与调研督导相结合,实现“应备尽备、全量审核”。2023年对全量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深度评查,形成评查报告。二是针对评查问题,开展专题培训、给予具体指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培训课程入选最高检检校合作课题。分析报告《制约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靶向发力的五个问题和三项对策》获评最高检优秀专题分析报告。调研报告《887件检察建议分析提示全区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需在做成刚性上持续发力》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公文。三是通过逐月督促跟进回复采纳情况,2023年全年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16件,制发数量同比上升48%,居全区第二,采纳率100%。

(三)做好综合服务的务实帮手。一是提升检委办工作规范化水平。严格贯彻《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强化检委会议题实质审核。创新检委会集体学习形式,邀请专家学者为检委会委员授课,促进提升检委会审议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化程度。落实检委会纪要备案审查工作制,开展专项评查,强化检委会工作对下指导。二是持续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拓宽列席事项、案件范围,全面提升两级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人次。加强与同级法院、办案部门联系沟通,做好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协调、衔接、保障工作。加强对下工作督导,全面了解各地列席审委会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下级院列席审委会工作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列席审委会工作稳步提升。三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任务;积极落实“依法治市”、平安鄂尔多斯、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做好检察官协会的联络交流、材料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聚焦高质效标准,坚持“一体化”统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坚持“一体化”统筹。加强组织领导,聚合检察机关各层级、各部门研究力量,加快构建院党组主抓,负责法律政策研究部门统筹协调,全系统调研人员广泛参与的一线多点、上下贯通、内外联动的法律政策研究新格局。市院研究室发挥示范、引领、指导作用,一体谋划、有效整合各业务部门以及基层院调研力量,确保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有序衔接、横向协同、形成合力。

(二)健全调研人才养成机制。市院加强“扁平化”管理,打破层级界限,做好整体谋划,统筹全市力量开展调研。对全市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库成员进行业绩考核,适时进行调整、增补和充实,充分激活用好调研人才库,实现优胜劣汰、能进能退,让优秀调研人才真正发挥作用、产出成果。举办调研业务培训班,着力提升一线检察人员调研能力,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业务水平,夯实法律政策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三)推进数字检察发展。跟上、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加强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数字技术的学习研究,增强大数据思维,深化大数据运用,积极构建法律政策研究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不断提升调查研究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以数字赋能推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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