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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赤峰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工作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至30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工作组对赤峰监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派驻检察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回头看”并召开座谈会。

检察工作组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李唯东带队,检察工作组进驻赤峰监狱后,通过召开座谈会、与罪犯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及深入监区实地查看等方式,逐一对照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察。

3月28日,检察工作组在赤峰监狱召开“回头看”座谈会。巡回检察工作组,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赤峰监狱党委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赤峰监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就巡回检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

赤峰监狱监狱长宫德文从三个方面向巡回检察工作组汇报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一是认识上要再提升,持续强化主动接受检察监督意识;二是行动上要再加力,持续推动反馈整改工作走深走实;三是机制上要再强化,着力建设细化检察整改长效机制。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于术民结合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新时代工作背景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二是要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巡回检察实效;三是要深化整改成果,提升监督质效。

巡回检察工作组组长李唯东指出,整改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赤峰市检察院党组和赤峰监狱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把手牵头,做到了认识到位;二是两个单位均召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做到了组织到位;三是整改后派驻检察工作办案质效大幅提升,监狱管理工作在就业培训、心理疏导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整改情况全面彰显了巡回检察的“利剑”作用,对监狱管理和派驻检察工作起到了“双促进”作用。希望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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