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引导学生们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推动依法治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方面的重要作用。3月29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尹桂君受聘为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该校高二师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将会面临什么?”
“正当防卫是什么?”……
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课由此展开。课堂上,尹桂君副检察长以“青春奋斗正当时,挺膺担当向未来”为题,以“故事+数据+案例”的形式进行授课,用生动有趣的语言、真实鲜活的案例和直观的数据,向同学们讲解鄂尔多斯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并分析原因,引导同学们尊法崇法、学法懂法、知法守法。
尹桂君副检察长指出,一是要尊崇法律,不做“无畏的莽夫”。一个人如果缺乏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之心,能力再强,也只能是“无法无天”的“莽夫”。游戏里可能有好几条命,而每个人的人生没有重启键、后悔药。所以,要从小养成规则意识,自觉遵守规则,遵守法律;二是要学习法律,不做“无知的法盲”。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学习法律不仅可以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还可以让大家明白合法与非法的界限,让大家远离犯罪的红线;三是要遵法守法,不做“冲动的魔鬼”。在法律面前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让法律成为健康成长的“高压线”,要杜绝校园欺凌、提升网络素养、远离不良行为,要向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一样,去遵守各项法律规定,避免因无视法律、不遵守法律走上犯罪道路,为青春和成长之路带来缺憾。四是要依法用法,不做“沉默的羔羊”。同学们要深刻理解法律关于未成年人的特殊关爱,用好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敢于向不法侵害说“不”,让法律成为同学们健康成长的“护身符”。
课堂上,同学们都认真聆听、积极互动,课堂气氛十分热烈。通过此次法治课,进一步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增强了自我保护能力,也为进一步构建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一直以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都十分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法治进校园”等方式“走进去”、通过邀请学生来到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参观等多种方式开展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活动,全面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检校联动,开展更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