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的监督,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力度和实效,促进监狱从底线安全向治本安全转变,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根据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的工作部署,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深入伊金霍洛监狱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3月27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在伊金霍洛监狱召开动员大会,对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世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尹桂君,伊金霍洛监狱监狱长顾雪明出席会议。会议由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尹桂君主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燕宣读了《巡回检察工作方案》,顾雪明监狱长作表态发言。

巡回检察组组长杨世林作了动员讲话,并对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提出了四点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二是明确工作任务,依法规范开展巡回检察工作。三是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有序推进巡回检察工作。四是严格纪律要求,以过硬作风高效完成巡回检察任务。

会后,杨世林组长、尹桂君副组长及检察组人员深入伊金霍洛监狱监区、食堂、生产车间等关键部位开展了重点检查。
此次巡回检察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讲究方式方法,主动邀请第三方参与,力求提升发现问题的速度和解决问题的精度,全面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切实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