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区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西部地区)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为巩固培训成果,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落实,2019年1月16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座谈会。鄂尔多斯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昌兵、检委会专职委员韩丽春、侦监处、公诉处负责人及各基层院侦监、公诉部门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会上,韩丽春专委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实施细则(讨论稿)》的出台背景及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该《实施细则》是在两高没有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过渡阶段,在学习、总结试点地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检察机关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同时,韩丽春专委就《实施细则》中应遵循的原则,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未成年特别程序的适用、量刑建议的提出等方面对《实施细则》逐条进行了解读。参会人员对《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讨论。
最后,贾昌兵副检察长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各地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实施细则》的要求,从危险驾驶等简单案件开始,在本地区逐步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时,要严格把握证明标准,确保案件质量不降低;三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行,凸显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重要作用,检察官的责任更加重大,因此要加强学习,严格自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各院要积极开展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能有等靠思想,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顺利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