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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检察机关承办的全区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西部地区)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
时间:2019-01-15  作者: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王舒曼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东胜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使全区检察人员全面掌握和深刻理解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及时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到司法实践中,1月15日,全区检察机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西部地区专题培训班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圆满结束。

培训班由自治区院公诉一处吴玲梅主持,自治区院马迎春专委亲临指导,自治区院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洪亲自授课,鄂尔多斯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昌兵、鄂尔多斯市院专委韩丽春出席。自治区西部地区9个地区盟市院及鄂尔多斯市两级院刑检部门140余人参会。 

 

马迎春专委在开班仪式上作出重要讲话,她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兼顾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是事关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改革。她强调,一要加强学习,加深理解,充分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二要坚持原则,把握重点,依法正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要把握好量刑建议这项重点环节,确保提出的量刑建议精准有效。四要把握好检察机关的职责,加强对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监督。

 

贾昌兵副检察长代表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致欢迎辞,转达了杨世林检察长及鄂尔多斯市全体检察人员对前来参加培训会的领导、同仁的热烈欢迎。他指出,本次培训班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举办,充分体现了自治区院领导对我市检察工作的信任与支持。他诚恳希望前来参会的同仁在培训过程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拓宽思路、改进提高,共同推动全区检察机关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院王洪副处长讲授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解与司法适用。他详细讲解了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重点把握的问题及如何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效率等内容,对全区检察干警更好地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东胜区院刑检工作协调组组长闫霞讲解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司法实践。闫霞组长从检察机关如何落实新制度、执行新程序,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树立新理念、展现新作为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了讲解。课程结束后,与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进行了现场答疑。

 

 

东胜区院检察官卢广伟现场演示了认罪认罚案件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案流程。

 

组织全体参训人员现场观摩速裁案件集中庭审程序。

邀请东胜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团队长王晋讲授量刑方法与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本次培训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主题,课程内容丰富、教学形式多样、培训模式创新、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全体参训人员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刑事法律制度的有效途径。本次专题培训开展的及时、充分,课程内容丰富全面,为检察人员调整检察理念、改变办案方式、提高办案综合能力指明方向。

今后,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将以“稳”的责任意识和“进”的担当精神稳中求进,坚持做到从快不降低标准、从宽不放纵犯罪、从简不减少权利,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有序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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