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至7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一行在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调研指导工作。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郝占军陪同调研。
郑锦春副检察长一行先后深入东胜区院、伊金霍洛旗院、鄂托克旗院、鄂托克前旗院、杭锦旗院、鄂尔多斯市院,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公益诉讼、民行检察、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翻译工作开展情况。
在鄂尔多斯市院调研时,郑锦春副检察长实地查看了市院检务公开大厅、院史馆、党建室、融媒体工作室和检察文化长廊等功能区。实地调研后,调研组一行与市院部分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郝占军关于民行检察等四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和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市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主持座谈会。
郑锦春副检察长指出,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李琪林检察长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指示精神。鄂尔多斯市两级院公益诉讼工作位列全区三甲,有效数据比重大、基础扎实。在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要切实发挥作用。下一步,市院要继续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统筹全市案件办理,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实现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
郑锦春副检察长实地了解了案管大厅功能设置,询问了案件管理的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就如何把握监督管理主线,优化监督管理内容方法,深化案件管理职能,服务保障司法改革各项任务进行了指导。
郑锦春副检察长实地查看了司法鉴定实验区,了解了检察技术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要从司法改革、机构改革的层面,站在一定的战略高度,深入研究检察技术的重新定位、转型发展和未来规划。立足基层当前的队伍人才结构、将来的发展趋势,思考如何突出发展优势门类,加强人才培养,贡献来自基层的改革智慧,使检察技术更好地为办案提供科学、客观的技术保障。
郑锦春副检察长指出,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院的公益诉讼、民行检察、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翻译工作思路清晰、举措到位,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要按照“四个必须”工作要求和“七个聚焦、七个切实”目标任务,充分树立标杆意识,提高站位抓落实、凝心聚力抓落实、唯实求真抓落实、强化担当抓落实,为全区检察工作作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