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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市院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时间:2017-05-27  作者:  新闻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召开座谈会

市院贾昌兵副检察长在座谈会上汇报未检工作情况

    

市院专职委员韩丽春主持座谈会 

 

各界代表参观阅览室

 

观看专题片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5月26日,在自治区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市院举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市院邀请了自治区政协委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单位代表22人参加本次活动。

上午,市院通过组织参观本院检察文化建设和检务公开成果、播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三十年》和《忠诚铸检 御法为民》工作专题片、座谈交流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让参与活动的各界代表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职责职能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市院专职委员韩丽春主持座谈会并致欢迎辞。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贾昌兵就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和两年来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重点介绍了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亮点和成效,让社会各界代表们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努力。

代表们对此次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表示充分肯定,对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及更好地创新开展未检工作建言献策。市人大代表建议要加强对失学失业失管未成年人的关爱工作,对于校园欺凌和青少年犯罪,学校、家庭、社区三方应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积极探索预防与惩戒相结合的未检工作模式;市政协委员建议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拍摄宣传片、发放蒙汉语宣传册、演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各个社区、学校、家庭,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可以联合社会上的退休老教师、老干部、获得心理咨询证书的义工等社会力量组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团,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人民监督员提出,要加强立法,关注校园以外对学生精神世界产生不良影响的因素,可以采取自身培育与外部聘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蒙汉语宣讲团队建设,提高法治教育效果;教育界代表建议,要发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作用,可以采取模拟法庭、印制法治教材向学生推广等形式,将送法进校园这种宣传模式固定化、常态化。
 

 

“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现场

情景模拟互动

“对校园欺凌说NO”倡议签名活动

活动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下午,市院公诉处会同侦监处、政治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市蒙古族中学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参加活动。公诉处未检干警王胜男用诙谐幽默的语言,结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行为认知,针对校园欺凌、寻性滋事交织传统犯罪等相关案例进行剖析,以案例引出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危害,并以案释法讲述犯罪责任年龄、犯罪责任承担、犯罪预防措施以及保护自己的小妙招,提醒学生们应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期间,检察人员还通过情景模拟互动、发放宣传资料、“对校园欺凌说NO”倡议签名活动、现场接受青少年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宣讲效果,受到学校和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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