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贾某某不服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4月6日下午15时
二、听证地点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4月6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京妮
电话:0477—8520027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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