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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获人大常委会全票满意通过
时间:2018-06-26  作者:  新闻来源:民行处  【字号: | |

  

 

  6月25、26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审议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代表市检察院作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34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全票满意通过了报告。至此,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已连续三年就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并全票通过满意度测评。

  

 

  会议对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对人大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认为随着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检察机关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突出监督重点,依法有效履职,不断更新监督方式,保障各项监督举措落到实处。要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业务骨干,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这次报告针对2017年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的审议意见,提出“六个进一步”工作举措和“六个着力”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三是进一步优化监督格局,着力创新工作机制。四是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着力拓展案件来源渠道。五是进一步健全机制,着力深化调解息诉。六是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效果,奋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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