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机关2018年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乔连斌,市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巴雅尔,市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体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机关党委专职书记莫日根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市纪委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等纪律规定及文件精神。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2018年工作作了报告。
政治部主任乔连斌对报告作点评,并从队伍管理角度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把好政治方向。要努力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文件精神,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做好干部教育工作。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要带头,要有人文关怀、要强化制度约束。三要从严督促检查。机关纪委、监察室、检务督查处要协调合作,从严督促检查,按月、按季度通报督查结果。
派驻纪检组组长巴雅尔在总结讲话时指出,一要提高对落实“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主体责任不只是检察长的责任,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也要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要从思想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二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带头作用,要敢于担当。三要切实强化措施抓好落实。要完善工作机制,对已经制定的《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函询工作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要严格贯彻落实。要强化监督和问责,对干警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新时期基层党的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