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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一纸检察建议为售货机系上“安全带”
时间:2023-09-04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团队在日常排查线索中发现,辖区内部分自动售货机售卖多个品牌的香烟,顾客只需要通过按键勾选,扫码付款后即可取货。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

国家对烟草实行专卖管理,销售烟草制品必须经过相关许可,通过自动售货机销售烟草制品无法知晓其产品的真伪及来源,同时,还无法避免未成年人买到烟草制品的情况。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的现象,检察官认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自动售货设备擅自经营烟草问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免受侵害。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及时立案,并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自动售货机售卖烟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整顿并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行为的检查力度和监管力度,定期开展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还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写字楼、公园、大型超市及娱乐场所的自动贩卖设备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摸排,做到底数清、立整改,并将自动售货机纳入日常市场巡查和市场集中整治的重要目标,完善执法薄弱环节。

该院将对检察建议的落实予以跟进,实行常态化、阶段性追踪整改落实情况,切实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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