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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聚力做实“融入式”党建
时间:2023-08-30  作者: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杭锦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深度融合,聚力抓理论武装、机制创新、为民服务、作风建设,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聚力抓理论武装,突出“党建+政治引领”

1党组中心组引领学

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学习党的二十大、三级检察长会议精神,院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讲感悟,以“关键少数”模范带头学,示范引领全体检察人员自觉自主学。

2教育基地实践学

组织检察人员前往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开展现场教学,引导检察人员传承红色基因,筑牢思想防线,砥砺初心使命。

3支部集中深入学

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检察人员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等开展能力作风大讨论,最大限度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奋进力量。

4青年读书会交流学

聚焦提升青年检察人员素能,开展青年读书分享活动,帮助检察人员在学习交流中提升检察业务能力。

4利用平台自主学

充分用好“学习强国”“青年大学习”、中检网、检答网等平台,引导检察人员自主学、灵活学、沉浸学,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聚力抓创新落实,突出“党建+能动履职”

01创新优化营商环境举措

在全区率先成立“离退休检察官服务企业工作室”,建立“检察机关+非公党工委+工商联”模式的协作模式,组织近年来从办案一线退休的检察官成立“离退休检察官服务企业工作室”,联合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帮帮团”小程序,排摸企业法律需求,第一时间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

02创新“依法行政+检察监督”新模式

主动联合旗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建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政府各自职能优势,共享共商检察监督信息和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03创新社会治理机制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轻罪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制定《杭锦旗关于拟相对不起诉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办法》,探索轻罪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新模式,完善轻罪治理体系。

三、聚力抓为民服务,突出“党建+服务大局”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化多元联合救助机制等为民实事190余项,解决群众信访积案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2.434万元。紧密结合“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职能,组织开展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12次、医疗卫生专项检查执法行动1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5次,法治宣讲进校园36次,检察开放日16次、检察听证会28次,检察长带案下访9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上得到了全面彰显。

四、聚力抓作风建设,突出“党建+队伍建设”

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以“强示范促发展,强督导抓落实、强激励聚合力”为路径,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一是强化榜样“引领力”。积极培育、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检察人员,定期召开英模事迹报告会,引导检察人员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二是强化督查“驱动力”。全面加强对值班值守、会风会纪、请示报告、“三个规定”等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驱动检察人员自觉净化“八小时工作外”的朋友圈、生活圈、休闲圈,激发内生驱动力。三是强化考核“向心力”。坚持以考促干,认真做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全面全时全员考核与公务员考核的密切结合,确保既考出压力又考出动力,让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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