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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工作情况的汇报
时间:2021-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工作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报告鄂尔多斯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全市总体情况

201810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最高检、自治区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地。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41275358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04220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为43.71%41.09%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一审刑事犯罪案件38184830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3489 406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分别为91.38%84.06%。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刑事案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947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65.34%;法院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1926人,采纳率98.92%;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1743件,速裁程序适用率65.97%;认罪认罚案件的上诉人数56人,上诉率1.8%

20211月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一审刑事犯罪案件10491465人,审结8681150人,审结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800979人,适用率分别为92.17%85.13%,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了2.694.71个百分点;确定刑建议率82.2%,量刑建议采纳率93.7%,速裁程序适用率67.63%,上诉率3.84%

从上述近两年来的数据对比看,我市检察机关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效明显,特别是从今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五项数据均处全区前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精心组织推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检察院从担当政治责任着手,加强推进落实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由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和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多次就全面开展适用、加强规范适用、提高适用质效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2020年初,市检察院提出2020年全年适用率达到80%的目标要求,并常态化通报各地适用情况,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督促、引导旗区检察院加大适用力度、规范适用程序。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几点要求》,明确对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凡是未适用的刑事案件,须报分管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审核,督促检察官落实主体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步入持续发展轨道。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适用质效。自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主导责任,全市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提高,成效逐步显现,认罪认罚适用率从适用之初的36.58%上升至85.13%一是积极主动作为,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东胜区检察院于2016年开始对轻微刑事案件试行快速办理机制,通过三年的有益探索实践,取得良好成效,为更好地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2019年初,自治区院在东胜区检察院举办全区检察机关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西部地区)专题培训班,自治区西部地区9个地区盟市检察院及鄂尔多斯市两级院刑检部门全体人员参加培训。此次培训充分肯定了东胜区院前期为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做的工作,同时为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指明了方向。二是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通过开展认真细致耐心的认罪认罚教育工作,促使犯罪嫌疑人在确凿的事实和证据面前,自愿认罪认罚。如康巴什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280余万元的挪用资金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认可主要犯罪事实,对认罚犹豫不决的实际情况,案件承办人先后四次到看守所耐心释法说理,最终杨某同意了我院的量刑和程序适用建议,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三及时与被害人沟通联系,听取意见,充分保障被害人在整个诉讼过程的参与权,做实释法说理工作,尽量促进双方和解,最大限度的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东胜区院办理的马某某强奸案,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四次供述中拒不认罪,且未向被害人赔偿,检察官与马某某及其辩护人多次沟通,释法说理,后嫌疑人主动提出适用认罪认罚,并在检察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刑事和解,马某某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取得谅解。四是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力度。鄂尔多斯检察机关广泛深入社区村镇、企业等地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知晓度。2020年初,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做客市广播电视台《法视界》栏目,为人民群众详细解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节目播出后,引发社会热烈反响。五是增强业务能力,确保认罪认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0年,市检察院利用东胜区检察院邀请重庆市检察机关专家举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题辅导培训的机会,组织两级院刑检部门通过视频的形式参加辅导培训,充分吸收借鉴重庆市检察机关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地区积累的先进经验及做法,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派员外出进行学习培训。

(三)坚持目标导向,不断提升质效。针对适用初期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识不足、把握不准,不敢用、不愿用,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类型单一等问题,市检察院多举措加强制度落实,一是通过半月调度、逐月通报、介绍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等有力工作举措为抓手,对相关数据分析研判,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持续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和适用质量。2020年,市院多次召开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调度会,全市两级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质效稳步提升。二是紧盯个案,将每周全市认罪认罚案件进行统计汇总,分列台账,对未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逐案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到可用尽用三是积极在重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市检察院针对办理的刑期较重、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比例低的情况,在案件承办人受理审查案件初期就有针对性的加强与律师、被害人家属的沟通,逐人突破,力争最大范围的适用认罪认罚。如市检察院办理的被告人贾净博、刘长江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涉案被告人达61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经过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共同努力,该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有4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近80%,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双落实。再如,市检察院办理的原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受贿案,对其适用认罪认罚,法院全部采纳量刑建议,高忱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

(四)落实主导责任,强化沟通协作。一是推动多部门之间形成工作合力。鄂尔多斯检察机关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沟通,组织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就如何做好认罪认罚制度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如,杭锦旗检察院主动作为,牵头与同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召开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联席会议,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的适用案件范围、具体程序以及公检法司各机关之间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社区矫正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研讨。会后四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刑事案件实施办法》。从20203月份起,对于杭锦旗旗区范围受理的危险驾驶类犯罪案件全面开始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二是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提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精准化。全市检察机关多次与法院召开联席会,就进一步规范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确保量刑建议精准化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达成一致意见。康巴什区检察院与同级法院、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办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案件量刑建议实施细则》。东胜区检察院多次与同级法院会商,先后对危险驾驶案,故意伤害案,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案,法定刑三年以下的盗窃案形成书面量刑标准用以指导类案,提升量刑精准化。三是积极督促公安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办案效率。在制度确立之初,市检察院领导多次到公安机关协商、督促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必须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就权利告知、人权保障、证据质量、办案效率、程序衔接等内容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使公安机关提高取证时效性和针对性,将案件尽快移送审查起诉,既提升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适用率,又减少审查起诉阶段退查率。同时,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在全市各看守所、公安执法办案中心和派出所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制宣传片,对犯罪嫌疑人开展认罪悔罪教育,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知、接受、自愿适用这项制度。四是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完善与值班律师之间的工作衔接机制。积极协调司法局派驻值班律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在全市检察机关及看守所分别设立律师值班室,由司法局轮流安排值班律师在工作日期间值班,为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对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见证。东胜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签署制定了《关于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派驻值班律师的实施办法》,明确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运行模式,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

(五)强化内外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梳理办案风险点,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全流程监督管理体系。健全案件评查、绩效考核、失责惩戒和执纪问责相衔接的制度机制,重点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又反悔、当事人不服提出申诉等案件进行监督。以更严格的要求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筑牢司法廉洁防火墙。加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察官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公正适用,提升司法公信力。杭锦旗检察院通过研发运行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加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和检察长的不同审核责任,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督促办案人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确保检察人员公正履职、廉洁办案。

三、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建立了工作机制,提升了办案质效,发挥了护稳定、保发展、促和谐的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案件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认罪认罚三高一低数据上看,认罪认罚适用率较高,但是确定刑量刑建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全市开展该项工作情况看,各旗区院之间还存在开展不平衡的问题。从案件效果看,认罪认罚案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办案能力还存在不足,办案方式需要改进。量刑建议能力有待提升,量刑建议的科学、精准度不足,有的案件量刑建议说理不足,具结书或者量刑建议中的量刑情节、理由阐述不全面,降低了量刑建议的可接受度。

三是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检察机关与政法各部门加强沟通的主动性还不够强,在侦查环节认罪情况、调整量刑建议、发挥值班律师作用等方面,还需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针对量刑标准不一的问题,恳请自治区人大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全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制定统一量刑标准,促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规范性。以及为值班律师提供资金保障,充分保障其执业权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积极主动规范适用,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不断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水平。全面落实两高三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繁简分流办案机制,依法建议更多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切实提升办案效率。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依法能不逮捕的就不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诉。推进量刑辅助工具应用,不断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针对性加强释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

二是不断强化与相关机关协作配合。积极协调公法司安等部门完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配套措施,在流程衔接、权利保障、信息共享等方面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协作,促进侦诉审辩良性互动。

三是不断提升检察队伍履职素能。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沟通协商、量刑建议等能力水平。深化落实最高检关于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强化落实内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责任主体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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