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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

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根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者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或申请监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承担着司法活动监督、社会矛盾化解、案件线索收集、司法救助保障等多重职能。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4894件,符合受理条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1266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答复信访人。随着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情况也发生明显变化。

(一)信访总量上升、重复信访下降。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接收群众信访1263件,2021年接收2086件,今年1-9月份接收1545件。重复信访量大幅下降,今年1-9月接收重复信访187件,占信访总量的12.10%,同比下降12.61%。

(二)诉讼监督类信访占比高。2020年以来,导入法律程序的信访事项中,诉讼监督类信访占比94.55%。其中,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936件、刑事申诉案件80件,不服公安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46件,不服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刑事申诉案件35件。

(三)信访方式多元发展。随着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建成、升级以及中国检察网的搭建开通,群众信访方式逐渐向“信、访、网、电、微”等多渠道发展。2020年以来,通过来信、电话、网络等方式接收群众信访2287件,占同期接收信访总量的46.73 %。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我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区第一方阵,业绩考核持续被评为优秀等次。2020年以来,市检察院、杭锦旗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荣获检察机关最高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其他8个基层检察院也曾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检察院等单位授予相关荣誉。

(一)夯实工作基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信访权利。一是健全信访机制。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依法规范办理群众信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畅通信访诉求受理渠道。通过打造12309“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中心,群众可以顺畅地通过信、访、网、电、视频多渠道反映信访诉求。三是充实信访工作力量。组建两级检察院联动的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控告申诉办案组,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专职办案,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分工广泛参与,着力形成信访工作合力。四是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力争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接收的所有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对办理过程或结果在3个月内及时依法予以答复。

(二)融合多元举措,用心用情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一是发挥“头雁”效应,落实领导首办和包案制度。首次向基层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尽可能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该经验做法作为先进典型在全区检察系统推广。2020年以来,两级院检察长接访607件,办信260件,包案395件。鄂旗检察院办理的杨某某信访案,信访人因草牧场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向各级机关上访长达十余年,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穷尽。市旗两级检察长联合包案后,与当地信访等部门通力合作,帮助解决信访人生活困难问题,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听证,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十年信访积案成功化解。二是全面推开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两级检察院均建成标准化检察听证室和涵盖各领域专业人员的听证员库,形成“一把手”亲抓、“软硬件”共建、“三效果”结合、“多平台”宣传的公开听证工作模式,为实现案件息诉化解增添助力。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组织公开听证277件。田某某因工伤认定争议不服法院判决,向康巴什区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该院审查认为原处理决定并无不当,田某某诉求不具备重新启动司法程序的条件。但鉴于田某某受伤后无法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生活确实困难,康巴什区检察院一方面通过公开听证进行释法说理,促进信访人服判息诉,另一方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田某某认可了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对党和国家救助政策深表感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三是综合施策,全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践中,一些控告申诉案件已经穷尽了法定程序,当事人认为自身诉求没有实现,进而反复申诉信访。对此,两级检察院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清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成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中央信访联席办移交的重复信访案件3件、最高检交办的重复信访案件15件。最高检交办的罗某信访案,信访人因户籍迁移问题信访多年,信访诉求本身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为从根源上彻底解决信访人实际困难,伊旗检察院多次与信访人原户籍地沟通协调,最终成功解决了困扰信访人多年的落户难题。

(三)强化监督职能,纠防并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刑事申诉案件监督。2020年以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4件、撤案206件;改变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2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再审改判1件。二是强化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监督。2020年以来,共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抗诉30件,法院同期审结32件(含积存),改判、发回重审、调解、和解撤诉31件,抗诉改变率96.88%;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法院裁定再审37件,采纳率66.07%。鄂旗两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依法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1628名农民工1000余万元工资得到给付。三是反向审视、纠错防错。针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在维护个案公正的同时,反向审视同类案件反映的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规范司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做好信访工作“三到位”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的配合,对于多次缠访、闹访、无理访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有力维护信访秩序。

(四)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检察贡献度。一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信访安全“零差错”工作目标,及时处置可能进京赴呼上访或引发信访网络舆情的行为,扎实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2020年以来,涉检进京零上访,无涉检信访网络舆情。二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活动,共督促公安机关清理涉企刑事“挂案”、积案31件。三是做实司法救助。一些信访群众因无法获得赔偿、因案致残等原因,生活陷入困境,有的直接致贫、返贫。对这类案件如只解决法律问题,矛盾、积怨往往难以化解。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救困作用,为受到犯罪侵害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帮助,加大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让信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2020年以来,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51件219人,发放救助金284.7万元。今年1-9月共办理67件98人,发放救助金97.7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35%和147%。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很多差距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需进一步更新。有的检察人员能动履职不足,只满足程序了结,不注重办案效果,案件办理没有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二是信访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内外联动协作还不够顺畅,借力行政、社会等多种手段合力解决群众信访的机制、制度落实得还不到位。三是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检察人员群众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融入监督办案还不够,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能力还不足。

在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一是控告申诉案件息诉化解难度大。进入检察环节的大多数控告申诉案件都已经过繁复的法律程序,有的司法程序已经穷尽。信访人认为自身诉求未得到满足,反复信访,以期通过缠访、闹访实现自身诉求。二是司法救助专项资金不足。今年1-9月,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7件98人,发放救助金97.7万元,财政核拨资金严重不足,仍有大量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人无法予以救助。

在今后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助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深化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为民司法意识,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合理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健全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信访矛盾诉源治理新格局,进一步压实信访首办责任,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各项信访工作机制,紧盯重点疑难复杂信访不放松,努力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信访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信访矛盾化解合力。着力打通数据壁垒,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信访部门和其他政法机关信访系统互联互通。

(三)全面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和配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强化岗位练兵,推动检察人员司法理念转变与更新,提高监督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发挥考核“指挥棒”引领作用,完善控告申诉检察业绩考评机制,倒逼提升控申检察工作质效。

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度关切。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好控告申诉检察案件,为服务保障平安鄂尔多斯、法治鄂尔多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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