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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作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171023日,市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审议意见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提出了六个进一步工作举措和六个着力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和能力。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在讲政治上展现新高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心谋划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响应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保护黄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排查黄河流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6件,对破坏黄河沿线森林、草场、湿地保护及岸线资源保护等领域存在的违规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件。如,鄂旗检察院针对黄河流域西鄂尔多斯、都斯图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内59家违建企业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情况,区别违法类型、整改程度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5份,建议关停企业并限期退出,要求对自然保护区的破坏进行治理,限期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行政机关全部采纳了检察建议,现已关停或清出企业46家。

(二)突出民生检察监督属性,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作为。市检察院出台了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的各项部署。牢牢把握公益保护这个核心,结合本市实际,重点办理生态环境资源和国有资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用检察蓝捍卫生态绿201711月以来,两级院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03件,立案76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督促收回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偿费、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4346.29万元;督促沿黄及其他自然保护区内违建企业停产68家,补种乔木2500余株,为建设绿色鄂尔多斯生态鄂尔多斯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进一步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

牢固树立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的执法理念,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促进案件实体公平、公正,程序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一)加强审判程序监督,坚决纠正审判不公和程序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审,对所有案件均进行实体、程序双审查,并做到对人、对事两监督。坚持把审判程序监督作为强化监督刚性的重要突破口,把依法开展调查核实作为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权威性和威慑力的有效手段,重点监督性质严重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努力发现和纠正审判人员违法和虚假诉讼案件。201711月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办理审判程序违法案件97件,提出检察建议72件,法院审结66件,采纳64件。如,鄂旗检察院审查袁某与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发现鄂旗法院审判人员白某某,伪造原告袁某撤回诉讼的申请书,作出准许撤回诉讼的裁定,伪造送达回证,自行结案,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出检察建议后,经法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白某某行政开除处分和给予时任立案庭庭长行政撤职处分决定。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二)加强执行活动监督,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难、执行慢等问题,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通知,集中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监督活动民事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全市两级法院发放执行案款330万余元;对超期限发放执行案款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9件,涉及款项693万余元;对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1200余件案件,正进行调卷与审查。同时,两级院将监督触角向执行程序中的评估、拍卖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环节、节点延伸,积极回应群众监督需求。201711月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61件,提出检察建议154件,法院审结113件,采纳107件,同比上升7%。如,东胜区检察院依职权办理的中腾巨丰小额贷款公司与中富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一案,经审查发现东胜区法院扣划中富公司310万元存款长达18个月,违反了执行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的法律规定。向东胜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发放了执行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督促履职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依法、准确、有效、审慎的办案原则,依法监督行政机关正确履职,纠正行政单位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做到尽职不越位,尽职不缺位。在强化检察建议内容具体性、科学性,增强监督实效性的基础上,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切实督促行政机关或相关社会组织履行法定职责,纠正违法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1711月以来,全市两级院共办理督促履行职责案件181件,提出检察建议64件,被采纳58件,同比上升7.4%在达旗毛连圪卜污水圈治理过程中,因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完成储存池高盐水清理,对当地环境与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由此引发频繁信访问题。达旗检察院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该旗环保局采纳检察建议,成立整改工作组,于20185月底完成污水圈治理任务,排除了污染隐患。

三、进一步优化监督格局,着力创新工作机制

按照抓重点、促关联、带全面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市、旗(区)两级院各有侧重、贯穿联动、多元并存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调整,通过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实效、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来源渠道,保持良好的监督规模。

(一)强化优势互补,释放更强监督合力。市检察院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充分利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错误裁判,大力提升对生效判决裁定监督案件的规模和质效。如,市检察院办理的高某某与伊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纠纷抗诉案,经审查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伊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不具备被告主体资格,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后,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抗诉意见,有效平息了高某某多次上访,实现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基层院发挥一线办案优势,以公益诉讼、执行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打击虚假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强化主动监督,形成全面协调发展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强化与公安、国土、环保、林业等行政部门沟通联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会签文件等形式,建立行政检察与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全方位监督配合机制。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及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201711月以来,全市共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1件,同比上升61.3%,提出、提请抗诉2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150%。办理执行监督26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97件,督促履行职责181件。以上监督工作连续多年位居全区前列。

(二)创新一体化办案模式,构建高效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近年来,全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与2013年比,案件量增长283%,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为了缓解这一压力,市检察院探索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实行人员统一调度、线索统一管理、案件集中办理。针对工作实际和人员状况,打破地域界限,组建了公益诉讼、生效裁判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四个办案团队,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领办、参办、督办等方式进行办理,形成了两级院有分工、有重点、有合作的工作新模式,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有了显著提升。基层院办理的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17年度基层检察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秀案件

四、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着力拓展案件来源渠道

积极适应民事行政检察职能调整,通过转变监督理念、提升监督实效、加强宣传报道等方式,不断拓展民事行政检察案件的来源渠道,保持良好的监督规模。

(一)转变监督理念,变被动为主动。两级院转变坐等办案、等米下锅的思维定式,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切实运用好依职权受理方式,增加依职权监督比重。通过与法院共同开展专项监督活动,拓展监督范围。依托两法衔接案件查询系统,建立执法信息平台,多方发现案件线索,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开展。201711月以来,共依职权受理514件,占总受理数78%,同比上升38.9%

(二)强化品牌意识,提升监督实效。坚持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作为司法办案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激励检察官能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培养选树更多领军人物,树立优质检察品牌,亮出检察监督名片,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与满意度。以东胜区检察院为例,201711月以来依靠“检察监督名片”受理生效裁判案件11件,同比上升120%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督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强化网上检察院掌上检察院建设,畅通申请监督渠道,将窗口服务延伸到人民群众的掌上、指尖。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全天候、零距离、无障碍的检察公共服务,不断扩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社会认知度。201711月以来,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累计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件、职能宣传450余条。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着力深化调解息诉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正确的审判和执行活动,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把化解矛盾和息诉工作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积极参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健全息诉工作制度。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诉讼监督始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办案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并报告相关情况,坚决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201711月以来,对办结391件案件进行风险评估,87件进行风险预警。

(二)落实以案释法制度。落实检察环节普法责任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采取约访、书面答疑、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向当事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消除疑虑,服判息诉。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分析、整理、研究和发布,充分发挥以典型案例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息诉功能。

(三)建立检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官主导促成和解制度,加强与法院及相关社会矛盾调处机构沟通,积极引导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对社会影响较大、有舆情风险的案件,协调控申部门,邀请律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做好息诉罢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711月以来,全部进行风险评估共办理息诉息访案件85件,没有发生涉检进京、到呼信访和重大网络舆情。

六、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过硬队伍的要求,聚焦创一流业务、建一流队伍目标,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建设。

(一)加强思想建设与作风建设,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政治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积极引领检察人员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案件上。认真落实五个过硬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检察干警政治方向正确、理想信念坚定、工作作风优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正确执法理念、秉承检察职业道德,努力打造以政治素养、法治精神、开放姿态、文化底蕴为内核,有灵魂、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二)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充实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力量。围绕“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不断充实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力量,建立并积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夯实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根基。201711月以来,两级院民事行政部门新增检察干警6人。强化系统培养和办案历练,坚持术业专攻,注重专案专办,切实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和特点,确保民事行政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两级院7人入选全区民事行政检察人才库,7人因民行业绩突出立功受奖。

(三)聚焦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诉讼监督能力建设。认真研究和制定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培训方案,提供菜单式培训,满足干警不同层次办案需求。将网上培训与实体培训、全员培训与骨干培训、理论教学与实务演练相结合,切实提升民事行政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加快推进智慧民行建设,探索建立互联网+”的工作模式,进一步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与现代化科技信息深度融合,全面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新要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市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既是对检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也是对我们的监督、支持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着力提高监督质量,提升监督效果,奋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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