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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
时间:2023-01-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报告

2022年,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院、市院的工作要求,持续贯彻两法及家庭教育促进法,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现将2022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如下。

一、有力提升未成年人司法办案质效

(一)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显威慑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2022年,全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51人,提起公诉 48人,对28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二)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有成效

一是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40.74%、53.73%。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戒,2022年,共批准逮捕32人,提起公诉30人。二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2022年,审查逮捕、起诉阶段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分别到场52次、103次;开展社会调查84次、669次;实犯罪记录封存18人。三是坚持把帮教贯穿办案始终。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特点和教育矫治规律,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全市检察机关争取、整合相关社会力量参与精准帮教,落实个性化处遇原则。通过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打造综合性观护基地等方式,共同建立多元化帮教考察运行模式。共建成法治教育基地5处,创新建立未成年人生态教育关护基地1处,推动建立综合关护帮教基地15处。2022年,对3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36次。

(三)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措施更趋紧密

全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妇联等部门建立兼具科学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同步录音录像等功能的“一站式”办案区。截至目前,全市同规模“一站式”办案区已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综合多元救助模式,2022年,共对 2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提供临时照料4次,协助转学1次,开展心理疏导12次,亲职教育77次。

二、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认真落实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

一是联合出台具体实施办法。我市联合九家单位制定了符合鄂尔多斯本地区实际的两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2022年4月25日已制发至两级院相关单位,5月份开始将严格落实好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二是开展强制报告倒查责任追究。截止目前已审查侵害未成年人是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19件,发现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3件,均制发检察建议。其中准旗院办理的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后,发现涉案宾馆在未有家长或成年亲属陪同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办理了入住登记,经调查核实前台工作人员未登记家长的联系方式且未注意登记入住人员是否是未成年人,对登记的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的情况未关注,导致未成年受侵害。经倒查,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履职,现对案发宾馆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业从业人员开展了强制报告制度专题讲座。在另一起性侵案件中,发现被害人去医院检查时已怀孕,但医院医师在明知不满十四周岁怀孕的情况下,仍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随后向当地未健委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医护人员依法强化落实强制报告意识。三是积极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两级院通过和教体局建立信息互通,截止目前共查询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保健医人数共计849人,均无犯罪记录。四是张贴宣传海报,普及强制报告制度内容。各院通过公安派出所给辖区内的旅馆、宾馆、酒店送达检察机关制作的“强制报告”内容制作的警示牌,放置在旅馆、宾馆、酒店显著位置。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正逐步建成,合力推进强制报告制度落实。

三、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督促学校完善保护工作机制

一方面,依托“法治进校园”,积极开展专题宣传。扎实做好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全市149名检察人员受聘兼任法治副校长,积极创新普法形式,采用菜单式和多媒体普法相结合,市检察院向全市中小学赠送法治课件;东胜区院、康巴什区院以“一课多校”+同屏互动的形式开展法治课堂;准旗院、达旗院在微信、“钉钉”平台直播法治课和心理健康辅导;伊旗院的《未检微课堂》在学习强国上线。另一方面,走访校园,强化落实督导。鄂尔多斯市两级10个院检察长全部联合本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和教体部门,共同对学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针对“一号检察建议”是否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入职教职员工查询准入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等都进行了深入实地督导。今年,我市共督导26所学校,其中中学7所、小学8所、幼儿园11所。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

一是刑罚执行监督方面。落实每案必查,涉罪未成年人少押慎押有新做法。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加大依职权主动审查力度,坚持每案必查,综合审查全案案发原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表现及家庭背景、被害人和解意向等等,全面、科学把握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行性,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2021年以来,对全市批准逮捕的3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次,变更强制措施3件次。开展专项巡回检察,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违法纠正有新成效。市院有针对性的对东胜、达旗、准旗三地开展未成年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专项巡回检察,制作《看守所巡回检察目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目录》,通过查看书面资料、相关管理平台、实地检察、逐人谈话的方式,发现相关问题16件次,全部提出纠正意见,并跟踪整改。

二是涉民事检察方面。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我市两级院已经有5个院挂牌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的挂牌工作和制度建立工作。准旗院成立了护翼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制定了《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在办案中根据个案情况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对涉案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截止目前,全市两级院已向106名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成立后根据办案情况已向8名家长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疏导服务。努力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建亲子关系,填补缺失的家庭教育。东胜区院建成秦博士观护未成年人工作室和家庭教育指导站,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观护帮教,对多名家长进行亲职教育。

结合社会调查,制发个性化《督促监护令》。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制作个性化《督促监护令》,做到“因材施教”“对症下药”。前旗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时,发现该涉罪未成年人系假期无人看管,沉迷网络,后在快手AAP实施诈骗犯罪。承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向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监护人有效管理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合理管控零花钱额度并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制定学习、锻炼等计划,从根本上解决涉罪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问题。

妥善进行干预,注重办案效果。针对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案件,依法妥善进行监护干预,避免草率撤销监护人资格致未成年人权益受损。伊旗院在办理赵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中,综合评估认为赵某平时对儿女关心关爱照顾较多,此次系家庭矛盾引发的冲动型犯罪,故未撤销赵某的监护人资格,而是加强对赵某的监护监督和亲职教育指导。相比撤销监护人资格,这样的做法显然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借力心理咨询,助推家庭教育科学化。达旗院、准旗院探索公开宣告制度,向监护人公开送达《督促监护令》的同时,聘请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全程参与。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与测评,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为督促监护令的落实提供方向引领,为家庭教育方式的转变提供有效途径,让孩子和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双向奔赴”。

三是涉公益诉讼检察方面。2021年6月以来,两级院未检部门会同公益诉讼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围绕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娱乐游戏等重点领域进行公益诉讼监督。以“我管”促“都管”,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全社会参与,不留下任何盲区。达旗院建立以“观察员”为切入点的公益诉讼网格员制度,监督公安严格执行“三询问一报备”规定,利用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对达旗树林召镇内部分娱乐场所(KTV)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未悬挂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识”等问题,经过公开听证,向旗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旗文旅局向相关场所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立行立改。东胜区院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部分学校周边车流拥挤、人车混行等情况,督促校方建立完善相关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同时针对校园周边售卖“三无产品”的问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3件,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准旗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宾馆为未成年人办理入住登记时未注意入住人员是否是未成年人,对登记的人数与实际入住人数不符的情况未关注,督促旗公安局对涉案宾馆进行检查并作出相应处罚,同时联合公安机关对全旗酒店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报告相关制度培训,防患于未然。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督促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88家,整改211家;督促排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 50 家,整改 27 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件,制发检察建议5件,以“我管”促“都管”,织密未成年保护社会网。

五、强化政治引领,主动履行法律监督和法治教育

(一)落实“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系列巡讲活动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系列“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制度的优势,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通过讲授法治课、组织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专题培训、发宣传册、展播普法微电影、开展专项活动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各乡村中小学校、乡村教学点开展巡讲活动,重点关爱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推动提高乡村地区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保护乡村地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我市担任乡村法治副校长共计19人,全部为2022年聘任。截止目前,共开展巡讲授课21次,受众人数为4480人,其中学生3580人,家长240人,教职工260人,其他人员400人。开展其他活动共计10余次,其中研讨会1次,法治文化活动5次,其他活动4次。

(二)落实“温暖青春 检爱同行”专项活动

一是利用“临界预防+家庭教育”,让缺席的家庭教育归位。利用暑期的特殊节点,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系列矫治工作。达旗院针对已纳入“临界预防人员库”中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特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为罪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带来一场题为“做懂心父母,牵爱回家”的知识讲座,旨在修正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以及矫正监护人错误的教养,课堂中通过述事实、讲道理,法定代理人均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问题以及改正的方向。伊旗院根据案件办理需要,通过协调关工委等部门,主动邀请家庭教育指导专业教师,对附条件不起诉、性侵犯罪被害人以及其他需重点关注的未成年人以及监护人,开展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6件次,解决父母或者其他家监护人主题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教育理念和方法欠缺,家庭成员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系统工程。东胜区院加强与教育、司法等职能部门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未保组织的沟通联系,构建常态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行动,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用心用情伴成长”2022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联合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走访社区“儿童之家”、纹身店、酒吧等共开展活动7场次,参与活动志愿者23人,开展线上法治课2次,走访慰问儿童11人,共受益家长儿童1013人。联合东胜区妇联、民政局、教体局等九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关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守护娜荷芽?温暖向阳花”公益项目,逐步开展各项法治教育宣传、贫困生助学帮助等活动,不断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以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及时报告等工作,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形成东胜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动机制。伊旗院让未成年人以及家长走进来,开展“花样学法律、欢喜闹元宵”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3次,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理解生命的意义,感悟青春的价值,唤醒对生命的敬畏,切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对自己、对家庭负责任的人。达拉特旗院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周,录制宣传视频2个,联合教体局、妇联等单位开展宣传工作,听取达旗优秀教师王老师讲授的《和你一起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

三是创新帮教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质效。东胜区院成立秦博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暨守护娜荷芽家庭教育指导站,实现检察与社会教育工作的有机衔接。本着共同预防、共同教育、共同观护未成年人的“三个共同理念”,引入专业社会教育力量,运用教育的专业价值、理论方法和技巧,为未成年人提供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测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等服务,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教育工作的有机衔接,携手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今年以来,秦博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心理老师和检察官为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及其家长提供心理疏导和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9次,通过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让家长深刻反思自身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存在的监护缺位问题,全面积极履行监护职责,多关心关爱孩子,随时关注孩子动向,减少孩子独处时间,努力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同时,完善家庭预防机制,帮助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对发现的部分家长不履职导致孩子缺教、失教的现象,与学校共同开展家庭监护指导,并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提前实施亲职教育。今年5月份,市检察院联合东胜区院带领4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公益林参加植树活动,进一步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质效。

(三)抓实“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一是对校园欺凌的专项行动。我市两级院对校园校园欺凌专项行动共开展4次。鄂托克旗院联合旗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幼儿园和部分学校开展校园安全及督导“一号检察建议”专项活动。了解学校关于预防校园欺凌和预防性侵害法治教育开展情况,对学校的教职员工队伍管理、职工培训、校园安全管理、学生法治教育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二是对校园周边安全专项行动。我市两级院对校园周边专项行动共开展5次。针对对学校消防设施安全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排查,同时要求学校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门卫值班巡察,加强对出入校园人员、物品检查登记,切实保障学校公共财物和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东胜区院检察长到东胜区实验中学针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和强制报告制度进行调研指导,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检校共建”、法治进校园工作质效,检察机关与学校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双方职能职责,不断增强学校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落实校园安全防范措施,为校园平安筑牢安全防线。专项活动结束后,该院通过12309举报热线受理涉嫌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线索1条,接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高度重视,积极深入公安机关、校园开展走访、调查工作,目前案件已核查完毕并答复控告人,未查实侵害未成年人情况存在。三是对宾馆旅馆等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我市两级院共参与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88家,整改211 家。其中准格尔旗院抽查6家发现没有要求未成年人进入登记的标识问题后,要求全旗200余家宾馆旅馆全部整改。2022年3月份,康巴什区检察院联合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康巴什分局青春山派出所对辖区内宾馆登记制度的落实和强制报告制度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围绕酒店对住宿的市外人员是否如实登记、是否将住宿信息及时上传公安系统,以及未成年人入住是否落实“五必须”要求,着重对前台工作人员使用的信息系统和登记台账进行检查。经查发现部分宾馆、酒店存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向其询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的问题,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重大隐患。我院针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所查宾馆和公安机关分别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上述问题。三是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专项整治行动。我市两级院共参与排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3次涉及 50 家,整改 27 家。2022年第一季度,我市准格尔旗院和杭锦旗院均联合旗公安局对辖区内网吧、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部分KTV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KTV消费的行为,向各旗文旅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促进社会保护。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一岗双责”的落实。在年初未检工作要点中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积极参加党支部学习,积极学习二十大报告精神,以此为契机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找准工作方向,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七、聚焦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

为推动未检队伍专业化建设,提升未检干警综合素质,加强未检人员履职能力,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市院两级院未检工作人员21人参加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4人参加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逐步提升办案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市院统筹力度还不够强,对工作要求还不够严格,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平稳由余,创新不足。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办案区的使用力度,全市一站式办案区已经全部建成,2023年要重点聚焦办案区使用。依托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与公安积极沟通协调,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办理的性侵案件全部由检察机关提出介入引导侦查,全部实现在未成年一站式办案区完成询问等相关工作。

二是加大未成年案件集中统一办理工作力度,要求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必须由未检部门办理或参与办理,不能等靠要,而是要积极主动找案源、找线索,学办理、会办理。
三是加强亲职教育及观护帮教工作力度。对罪错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对于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进行必要亲职教育;对罪错未成年人、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观护、帮教实现全覆盖。检察机关立足案件进行教育,协调未保部门等帮助进行专业教育。

四是加强法治进校园工作力度。协调未保部门将法治进校园等相关活动做成主题周、主题月、主题年等活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巡讲式送法进校园,减少对学校教育活动的影响;整合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法治课程资源,录制线上课程,要求学校学生定时收看;拓宽法治进校园的覆盖面,特别是城乡结合部、乡村学校,运用联络员、信箱等方式,尽可能延伸和拓宽覆盖面。

五是专门针对性侵案件对学校教职工、家长进行警示性教育,用真实案例引起重视。同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在校生犯罪的情况,与相关学校进行结对共建,加大法治进校园、法治活动的力度和频次,与学校一道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务。

六是针对托管机关乱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文化安全问题、台球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情况,与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等,参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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