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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7-06  作者:第八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29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世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报告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请审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系统工程,需家庭、学校、政府、司法以及社会各界融通发力。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未成年人工作大格局中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重要职责,是司法保护中的重要一环。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

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新的复杂情况,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深刻警醒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须与时俱进、法治建设须不断加强。

(一) 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趋势。犯罪总量上升。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7件416人(占全市刑事犯罪总量的 1.4%,占全区未成年人犯罪总量的8.8%。),年均上升21.6%。低龄化问题突出。审查起诉16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3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10.2%。涉嫌罪名集中。排名前五位的是盗窃罪、诈骗罪、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6.5%。地区分布集中。东胜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36.8%,达拉特旗占19.3%,两地占到全市总量的56.1%。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45件328人,年均上升3.2%。性侵已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占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量的51.5%;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年均上升21.0%,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7.2%。针对此情况,市检察院形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专项分析报告,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批示,要求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此类犯罪高发势头。

(三)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一是未成年人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力。2018年至今,受理审查起诉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家庭监护缺失、不当的占比达到87.4%。二是住宿、娱乐等经营场所无视法定责任。一些住宿、娱乐等场所违规接纳接待未成年人,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地。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在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场所的占比达到37.7%。三是网络乱象诱发犯罪。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学习、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虚假、低俗、色情、暴力等信息充斥其间,成为诱发涉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因素。

二、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

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积极作为、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建强队伍,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在一念之间,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对涉罪未成年人既须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感化挽救。一方面,统筹落实宽严相剂刑事司法政策,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2018年至今,对监护条件较好、可以感化挽救的涉罪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111人,不起诉107人,附条件不起诉126人。另一方,坚持宽容不纵容,把依法惩治作为特殊形式的教育挽救。2018年至今,对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8人、提起公诉161人,既让涉罪未成年人感受到法治威严,也警示教育社会和相关责任主体。

(二) 坚持“零容忍”,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守住社会底线。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治。2018年至今,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5人,起诉328人。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8人,占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判决总人数的43.15%,高出其他刑事犯罪28.9个百分点。对重罪轻判、一审判决无罪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出抗诉3件,法院均予以改判。如张某强奸案一审无罪判决,市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有期徒刑6年;娜仁花虐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市检察院抗诉后由有期徒刑15年6个月改判无期徒刑。

(三) 加强“双向保护”,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融入社会。帮助未成年人从实施犯罪的迷途或遭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融入社会,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担负的重要司法责任。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一方面,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其迷途知返、改过自新。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关社会组织等一体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为充分了解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开展社会调查2095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894次;为防止涉罪未成年人信息泄露而遭歧视,封存犯罪记录108人次;对126名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精准帮教,48人顺利升学,37人顺利就业。另一方,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帮助其走出困境、拥抱阳光。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推行“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避免反复询问造成二次伤害。目前,两级院“一站式”办案场所全覆盖。利用已建成的 15 处综合关护帮教基地开展帮教 439次,心理疏导642次,亲职教育494次;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向138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205.4万元。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多元化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四) 深化综合履职,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暴露出涉未成年人民事权益、行政监管及公益诉讼领域存在的综合责任落实问题,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涉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统一归口未检部门,打好未成年人保护“组合拳”。一是延伸民事监督触角,融入落实家庭保护。对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侵害案件,在严惩犯罪行为的同时,依法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撤销、变更监护人资格、追索抚养费。2018年至今,共支持起诉24件,追索抚养费156万余元。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及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219件,责令案件当事人“依法带娃”。二是延伸公益诉讼触角,抓好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治理。围绕涉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烟酒销售、文化宣传、娱乐游戏等重点领域进行公益诉讼监督;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检查”;建立以“未检观察员”为切入点的网格员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发掘线索。2018年至今,督促行政执法机关排查各类场所,共发现问题105个,整改268家,将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向前端延伸。

(五) 做实诉源治理,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检察机关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不仅要办好个案,更重要的是针对个案、类案发生的原因,做实诉源治理,既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市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制定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相关制度实施办法。对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11件,对8609名教职工进行入职查询。联合教体、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成立“鄂尔多斯·娜荷芽”家庭教育指导站,指派 13 名团队成员参与到全区、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宣讲团”,为涉未案件中的家庭提供关系测评、个案辅导等系统服务。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全市159名检察人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各类法治宣讲721次,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211次;建成6处法治教育基地,通过5D影院、VR等影视技术,引导青少年培养法治精神;利用“法治小课堂”“同屏互动”“法治直播间”等形式增加法治宣传覆盖面和便捷性。市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治宣讲单位”、自治区“法治进校园”活动突出单位;“法治进校园普法工作”获评“鄂尔多斯十大法治事件”。

(六)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市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部,专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各旗区院结合工作实际,成立未检办案组。创立“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品牌,与央视、正义网、奔腾融媒、鄂尔多斯融媒等进行深度合作扩大品牌影响力,荣获“全国优秀检察文化品牌”。针对工作中的管理盲区和薄弱环节,制定30余项工作制度,推动未检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积极邀请视察指导,争取监督与支持。强化数字赋能,用好大数据,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效果。东胜区检察院研发“在校生异常卡类案监督模型”,及时发现在校学生异常办卡情况,有效阻断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可能。鄂尔多斯娜荷芽未检团队先后荣获自治区“中国梦·劳动美”未成年人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自治区“工人先锋号”、鄂尔多斯市“五一巾帼标兵岗”等荣誉称号。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虽取得一些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更高要求、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成长更重任务相比,检察履职还有不小差距。一是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还有差距。履职中囿于以往办案习惯,更熟悉并满足于未成年人刑事保护工作,主动发现涉未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线索的能力还有欠缺。二是以检察履职融入“六大保护”还不够有力有效。联动相关部门对失职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还不够。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不按规定开展入职查询等问题,监督追责、推动整改还有不足。对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司法保护工作推动融合还不够。三是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力量还很薄弱。人员不足、专业化水平仍需提高,尚不能适应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更高要求。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指引,实行办案、监督、预防、教育并重,惩戒和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稳步推开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统一集中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加强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二是加强社会化保护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共同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全力支持配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促进更多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服务项目落地。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共同调研等机制,协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发展。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不断创新完善。以“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助推保护未成年人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和支持行政部门对涉未成年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更好履职。定期分析、总结涉未成年人案件犯罪规律、发案成因,着力解决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

做好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借此机会,谨提两点工作建议:一是促进法律规定的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制度落到实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和 《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 规定,专门教育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据统计,仅2022年一年全市受到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就达到384人,相关部门有义务保证这部分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继续接受教育,防止其继续走向违法犯罪歧途。全区目前无专门学校,是全国9个未设置专门学校的省份之一。我市建成专门学校后,将成为全区首家拥有专门学校的地市,也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市域社会治理典范城市的有力举措。二是充实司法社工,更好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落到实处,借助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审议意见,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携手各方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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