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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4-10-09  作者: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 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7日在鄂尔多斯市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云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和保障全市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高检察工作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了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同步科学发展。

  (一)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过去五年,我们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立足检察职能,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查办涉农涉牧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认真开展换届选举等专项预防工作,加大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共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2341件4488人,其中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172件357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724件1066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103件164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69件123人,办理了假冒“鄂尔多斯”羊绒产品、侵犯企业驰名商标权等一批影响大的犯罪案件,为国家、企业和群众挽回财产损失5.7亿多元。查办了商业、工程建设、食品药品领域职务犯罪案53件68人,查办了一些地区贪污、挪用农牧民集体征地补偿款、生态建设补偿款等涉农涉牧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62件81人,查办了一些地区“黑诊所”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工程建筑事故等危害民生民利的失职渎职犯罪案18件26人,查办了一些地区煤矿安全事故等危害能源资源的失职渎职犯罪案29件31人。深入有关行业单位进行以案说法、法律政策宣讲等1400多次,提出加强整顿经济管理等秩序的检察建议30余件。通过开展这些工作,为营造我市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维护稳定,着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过去五年,我们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检察工作的首位,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的配合,准确有力打击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建设全国最安全城市、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创城工作。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刑事受案数年均增长37%的情况下,克服案多人少等困难,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148人,提起公诉16545人。依法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从宽处理,共不批捕1514人、不起诉681人。加大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落实检察长接待制和首办责任制,开通“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申诉电话,开展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明接待室活动,共办结并妥善息诉538件涉检信访案,其中妥善办结了蔡一轮、刘守成、安润芝等一批疑难复杂信访案。积极延伸执法办案工作,针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72件,督促健全制度,加强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两级检察院多次被党委政府评为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市检察院两次被自治区党委政府授予“长安杯”荣誉。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建立了24个派驻、巡回检察室,加强检察室人员队伍和规范化建设,下沉检力,服务基层,各基层检察室主动深入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工矿企业和学校,共受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咨询和职务犯罪预防、法制宣传等工作4390件次,加强派出基层检察室建设的做法被全国和全区检察系统作为典型亮点予以推广。通过开展这些工作,为营造我市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惩防并重,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过去五年,我们围绕大局,坚持抓预防与抓办案两手都要硬的思路,增强工作效果,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努力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加强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扩大成员单位范围,部署开展“无职务犯罪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重点工程预防、专项预防和行业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职务犯罪调查和年度综合报告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大型巡展,建成10个警示教育基地,把警示教育延伸到各级党校干部常规培训课,累计有15万人次接受警示教育,市检察院预防处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同时,依法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力打击和有效震慑贪污腐败分子,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178件232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112件152人;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66件80人;查办重特大案90件、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1人(县处级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其中,我们依法查办的涉及我市“高考移民”中的司法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犯罪案,吴四圪堵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监管人员玩忽职守犯罪案,以及矿区移民补偿办工作人员伙同相关企业征地补偿工作人员贪污、受贿征地补偿款500多万元的特大案等一批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为营造我市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监督,着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过去五年,我们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利益冲突和矛盾纠纷增多的形势,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建设,提高诉讼监督效率和质量,促使其他执法机关和部门改进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五年来,对公安机关应当刑事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87件;对不应当刑事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406件;纠正漏捕、漏诉572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88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1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3件,监督纠正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违法和程序不当案92件,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起诉65件、支持起诉6件,对当事人不服法院裁判正确的534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了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对监狱、看守所开展清查事故隐患、打击“牢头狱霸”、促进安全监管等各类专项行动28次,提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135件次,监督纠正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9人次,监督纠正脱管、漏管167人;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公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34人。推进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创建活动,全市10个派驻监狱、看守所检察室,全部被评定为全国二级以上规范化检察室,其中2个评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区共11个)。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质监、药监等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沟通,市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与相关执法机关会签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和东胜区检察院借助开展数字城市建设的机遇,先后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诉讼监督工作突出事件”。通过开展这些工作,为营造我市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夯基固本,着力提升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水平。过去五年,我们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管理强作风、抓基层打基础,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推动了工作持续进步。市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2010年和2011年度“实绩突出”盟市检察院、领导班子首次被市委评为2011年度“优秀领导班子”,一些基层检察院班子也多次被旗区党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持之以恒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人才培养等力度,共有96名检察人员取得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有26名检察人员在全区检察系统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中获得了优异成绩,有34人被评为自治区和市级“业务人才”、“办案能手”。积极争取上级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提高检察人员行政职级和生活待遇,面向社会公开考录、补充办案人员和辅助人员,努力缓解案多人少、办案骨干断档等困难。重视加强机关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深化创先争优活动,选树了“全国最美青年检察官”、“全区十大法治人物”—市检察院韩丽春和“全国优秀派驻女检察官”—准格尔旗检察院王海萍等先进典型,弘扬职业道德,增强职业荣誉感,提高了队伍形象。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基层检察院”活动,准格尔旗检察院先后争创为“全区十佳基层院”、“全国先进基层院”、“全国基层四化建设示范院”,东胜区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其他基层检察院跨入全区文明单位和全区检察系统单项工作先进行列,4个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编队管理工作跨入全国和全区先进行列。加强执法保障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经费装备保障、办公办案用房和信息化建设均取得了新的进步。加强自身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加强检察队伍管理的意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办案安全防范制度,部署开展案件评查、专项整改等活动,加大警示教育和检务督查力度,对发现的检察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的违纪问题从严进行处理。

  五年来,我们自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和群众的监督,向各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8次,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执法办案的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七类案件23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0余次,听取建议和意见,深化检务公开,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保证了检察权的公正廉洁行使。

  过去的五年,是我市检察工作发展最好、最快的时期。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积极支持,得益于政府的热情关心和大力帮助,得益于政协的充分理解和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这些成绩也是全市检察干警齐心协力、共同探索、努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诚挚的谢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和上级检察院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案多人少、编制紧缺、队伍结构失衡等问题还很严峻;三是办公办案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应用工作薄弱,装备层次偏低,保障工作还存在一定困难,与我市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事业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争取各界支持,逐步予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市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进程,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定性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第十六次全区检察工作会议及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大局,牢固树立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科学发展的意识,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以强化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我市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按照这一总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法律监督,严格公正执法,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线,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一要准确把握维稳形势,积极参与“七城联创”和平安鄂尔多斯建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探索建立繁简分流、专业分类的刑事办案模式,注重听取律师和辩护人的意见,提高批捕、起诉效率,配合其他司法机关,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为我市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要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注重从机制建设、源头治理上抓好预防,努力保护好、教育好干部,使我市的广大干部在造福百姓、推动发展的事业道路上少犯、不犯错误,促进干部清正、作风清廉、政治清明。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取信于民,震慑、警示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和群众利益。

  三要注重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矛盾纳入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释法说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信息网络的服务管理,加强派出基层检察室和文明接待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创新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刑事赔偿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我市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四要转变执法理念,主动适应新的办案形势,全面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监督意识和程序意识,正确处理好与公安、法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规范监督程序,注重法律监督手段、方式的综合运用和有效衔接,在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注重协助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化解执法环节上的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我市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强化自身监督,规范廉洁执法,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良好执法形象。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围绕确保执法活动公正和检察人员廉洁,努力提高执法公信力。

  一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设置专门机构,依托检察信息化平台和应用软件,构建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机制。完善、细化执法流程,推行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落实执法过错问责机制和案件评查机制,实行定期评查、专项评查与重点评查相结合,及时改进执法办案工作。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不批捕、不起诉、撤案、变更强制措施,以及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等环节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和纪律作风等工作的督察,加强对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和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向上级检察院报告工作、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全方位、全角度从严管理、从严治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二要加强外部监督制约。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监督,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邀请参加案件评析、视察检察工作及应用信息网络手段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规范廉洁。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检察工作整体发展。坚持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推进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等工作,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是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强机关党建和检察文化建设,在潜移默化的文化教育活动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植根于检察人员头脑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升道德修养和文化涵养,营造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

  二是以提高思维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协调能力、创新和自律能力为要求,强化领导班子建设,落实检察干部双重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检察干部,优化素质结构,形成梯次配备,加强班子制度建设和民主建设,充分发挥队伍的“领头”作用。

  三是以推进检察人才工程为依托,实施以老带新、检察官教检察官、利用网校培训等多元模式,继续积极争取自治区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补充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努力培养、壮大各类检察人才规模,提升队伍业务办案能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队伍根基。

  四是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结合各基层检察院的工作基础和特点,加强宏观指导和激励、帮扶措施,完善业绩考评机制,引导基层检察院争一流、创先进,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以建设办公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为契机,重点加强检察信息化和科技装备建设,强化管理,提高保障能力,确保整体执法水平的提升。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一要抓好业务建设。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新增了26类、74项检察工作职责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机制,统一执法共识,细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办案人员力量,准确有力地打击刑事犯罪,开展预防和诉讼监督等工作,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二要抓好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实践活动,丰富教育内容,解决队伍精神、作风、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进步提供队伍保障;三要抓好规范化建设,努力在深化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的基础上,强化机关政务和事务管理等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加强办公办案信息化应用工作,科学、严谨、勤俭管理机关,务实、负责、高效落实任务,提高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围绕大局,务实创新,执法为民,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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