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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向赤峰市检察院、赤峰监狱反馈意见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1日,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赤峰监狱、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履职情况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会在赤峰监狱召开。自治区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副组长尹桂君主持会议并讲话,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术民,赤峰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宫德文,第一巡回检察组成员、赤峰市检察院相关人员、赤峰监狱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全区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方案》要求,2023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巡回检察组对赤峰监狱、赤峰市检察院监狱检察履职情况开展了交叉巡回检察。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检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赤峰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教育改造、监管安全等工作进行了检察监督。

会上,尹桂君副组长代表巡回检察组肯定了赤峰监狱在保安维稳、规范执法中取得的成绩,赤峰市检察院运用“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依法履职的成效。同时全面反馈了对赤峰监狱的巡回检察情况,指出了监狱在教育改造、监管执法、刑罚执行及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赤峰市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履职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效,压实压紧监管民警直接管理责任,不断增强民警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执法能力,进一步保障监管秩序稳定,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监狱长宫德文表示,此次巡回检察既是对监管场所安全、执法司法规范的体检,也是监管队伍补短板、堵漏洞、提升业务能力的宝贵机会,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对于问题照单全收,对照清单立行立改,全面确保整改质效,推动监狱各项工作跨上新台阶。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于术民表示此次巡回检察工作既是对驻监检察室履职情况进行检察监督,也是对驻监检察工作的促进和鞭策:一是增强政治自觉,坚决贯彻巡回检察整改要求;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坚决认领巡回检察工作问题;三是全面履职尽责,坚决做到驻巡整改统筹兼顾;四是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同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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