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局长李云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由鄂尔多斯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后,移送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鄂尔多斯市检察院经指定管辖,交由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检察院已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云,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伊金霍洛旗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云利用担任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云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
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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